税务合规 · 数字化申报RO e-Factura

罗马尼亚电子发票 e-Factura:谁开票,谁报送,出错代价多大

罗马尼亚电子发票系统 RO e-Factura 是罗马尼亚强制使用的电子发票系统。只持有罗马尼亚增值税号的外国企业继续按原有规则开票,但要把 B2B 发票通过系统报送用于申报;固定营业机构须通过系统开具全部发票,包括 B2C;而罗马尼亚供应商无论如何都会通过系统向您交付发票。我们负责连接设置、发票传送和归档,并确保按期完成。

审核 Silvia, 注册会计师 (CECCAR) · 更新于 2026年10月

适用对象
在罗马尼亚设立的纳税人,包括外国企业的固定营业机构;持有增值税号但未设立的企业报送其 B2B 发票,与原有开票并行
频率
按张发票,持续进行
期限
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自开票之日或法定开票期限起 5 个工作日内(此前为 5 个日历日)
处罚
小型纳税人 1,000–2,500 列伊,中型纳税人 2,500–5,000 列伊,大型纳税人 5,000–10,000 列伊;另外,记录在系统外收到的 B2B 发票,处以发票金额 15% 的罚款

罗马尼亚电子发票 e-Factura 是什么,以及为什么即使您不通过它开票也很重要

罗马尼亚电子发票 e-Factura,正式名称为罗马尼亚电子发票系统 RO e-Factura,是由财政部与罗马尼亚国家税务局(ANAF)共同运营的国家电子发票系统。发票以结构化 XML 文件开具,上传到系统,按罗马尼亚规则校验,由税务机关加盖电子印章,再在同一系统内交付给收票方。加盖印章的 XML 是法定原件;同时生成的 PDF 只是便于查看的副本,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

对外国企业来说,首先要明白:e-Factura 不只是开票义务。它也是未在罗马尼亚设立的企业报送 B2B 发票的渠道,以及您的罗马尼亚采购发票送达的渠道。即使一家企业的发票不通过系统开具,它也需要访问系统,因为它的 B2B 发票要在那里报送,供应商的单据也在那里交付,而这些单据是罗马尼亚增值税申报表中进项抵扣的依据。

谁必须通过 RO e-Factura 开票

义务跟随的是“设立”,而不是“登记”。这是英文资料中被误解最多的一点。

情形 是否必须通过 RO e-Factura 开票 是否通过 RO e-Factura 收票
罗马尼亚公司(SRL、SA) 是 是
外国企业的固定营业机构 是 是
只持有罗马尼亚增值税号、没有固定营业机构的外国企业 否:按原有规则开票,同时并行报送 B2B 发票;没有 B2C 义务 是:罗马尼亚供应商通过系统向其传送
向公共机构供货(B2G) 是 是
向个人开具的发票(B2C) 是,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于在罗马尼亚设立的纳税人 不适用

读这张表时请留意第二列。未设立的企业并没有被豁免于系统之外,它只是不必通过系统开票。按原有规则开具的发票仍是发给客户的单据,但对 B2B 交易,同一张发票还要以 XML 形式发送到 RO e-Factura 用于申报。它的 B2C 发票留在系统之外。它的采购发票仍会进入 RO e-Factura,它仍需要收取、归档并核对这些发票。

是否存在固定营业机构是一个事实问题,看的是在罗马尼亚的持续性以及人员和技术资源;这个问题值得在开出第一张发票之前以书面形式确定,而不是等到稽查之后。基本区别的说明见税务合规概览以及指南外国企业在罗马尼亚的增值税(英文)。从罗马尼亚仓库销售的企业,可参阅指南罗马尼亚仓库的增值税登记与月度合规。

RO_CIUS 格式,以及发票上有什么变化

罗马尼亚并没有发明一种发票格式。它采用了欧洲语义标准 EN 16931,并在此之上叠加了一份本国实施规范 RO_CIUS。该规范规定必填字段、上传时适用的业务规则以及罗马尼亚的特殊之处:税号格式、本国增值税税率的编码方式、简化发票的处理方式。

由此产生两个后果。第一,一份符合纯欧洲标准的 XML,在罗马尼亚仍可能被拒收,因为本国规则更严格。第二,开票系统中被当作自由文本的若干字段,例如买方身份信息、计量单位、增值税类别代码,会变成必须取自代码表的受控值。在实施中,工作量最大的部分通常是清理主数据,而不是技术连接。

自 2025 年 8 月 1 日起,标准增值税税率为 21%,低税率为 11%,因此发票上的增值税类别代码也必须更新。仍在输出 19% 的系统,开出的发票一眼就能看出是错的。

流程一张发票在 RO e-Factura 中的流转
  1. 01开具发票在您自己的开票软件中开具,填写所有必填字段。
  2. 02SPV发送到系统自开票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该期限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第 89/2025 号紧急政府令)。
  3. 03ANAF 校验出现错误时,发票须更正后重新发送;期限不会因此延长。
  4. 04电子印章发票原件是从虚拟私人空间(SPV)下载的加盖印章的 XML 文件。归档的是它,而不是 PDF。

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在罗马尼亚设立的纳税人向个人开具的发票也纳入义务。在罗马尼亚没有固定营业机构的非居民,传送仅用于申报,且仅限 B2B 交易。

传送期限,以及 2026 年起的 5 个工作日规则

发票必须在开具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内传送到 RO e-Factura;如果发票没有按时开具,则自法定开票期限起计算。这一表述来自 第 89/2025 号紧急政府令(2025 年 12 月 24 日第 1203 号《政府公报》),自 2026 年 1 月 1 日 起适用。此前期限按日历日计算。因此,2026 年改变的是天数的计算方式,B2B 和 B2C 都一样,而不是义务的范围。

两点实务提示。期限按每张发票计算,而不是按申报期计算,所以在最后一个工作日按月批量上传,会让当月早些时候开具的所有发票都超过期限。另外,期限按工作日计算,罗马尼亚的公共假日因此很重要,它们与您所在国家的假日并不相同。

B2C 发票(向个人开具的发票)自 2025 年 1 月 1 日 起纳入系统,依据是 第 69/2024 号紧急政府令,操作规则由 第 138/2024 号紧急政府令 规定,自 2025 年 7 月 1 日起适用处罚。买方未提供税号时,以 13 个零的约定代码代替。对零售或平台业务而言,这是更大的运营变化,原因很简单:数量大。详细内容见文章 e-Factura、B2C 与传送期限(英文)。

处罚

未在期限内传送发票,属于 第 120/2021 号紧急政府令 规定的违规行为。罚款按纳税人类别分级:

  • 小型纳税人 1,000–2,500 列伊;
  • 中型纳税人 2,500–5,000 列伊;
  • 大型纳税人 5,000–10,000 列伊。

另一项更重的处罚针对收票方:记录在系统外收到的 B2B 发票的买方,将被处以 发票总额 15% 的罚款。第 13^2 条第 (1) 款 b) 项针对的是在罗马尼亚设立的收票方,以及同样在罗马尼亚设立的供应商开具的发票;未设立企业报送的发票不在此列。

间接风险更大。如果一张本应经过系统的发票没有经过系统,买方对该发票的增值税抵扣权就可能受到质疑。这会把供应商的流程失误变成客户的现金问题,这也是罗马尼亚买方越来越多地拒收未经系统送达的发票的原因。

我们如何为您处理 e-Factura

设置只需做一次。我们在虚拟私人空间(SPV,ANAF 的电子申报门户)为您登记系统访问权限,约定由谁签署、由谁传送,并连接发票来源:您的 ERP 导出文件、开票平台,或者现有的 Excel 文件。我们的生成器把数据转换为 RO_CIUS 结构,按罗马尼亚业务规则校验后上传。

日常工作分三部分。开出的发票在适用期限内传送:如果您在罗马尼亚设立,就通过系统开具;如果未设立,就在 B2B 交易中与原有开票并行报送;系统回执和 XML 由我们为您保存。收到的发票每天从系统中收取,与您的采购记录匹配后转入会计文件,避免发票在系统中无人察觉、其增值税一直没有抵扣。核对是把经过 e-Factura 的内容与增值税申报表(D300)、国内交易申报(D394)和 SAF-T D406 文件(英文,标准审计文件)中的内容相比较,因为 ANAF 也做同样的比对。

依据这些数据编制的税务申报,即增值税申报表、国内交易申报和 SAF-T,由我们通过虚拟私人空间、使用我们的数字证书准备并提交,您会收到 ANAF 回执。如果您的团队希望亲自处理日常开票,可以获得独立权限,在 RO e-Factura 中开具和跟踪发票,而校验和核对仍由我们负责。网站内容为中文,方便您了解规则;日常沟通与文件使用英文。

特定情形

电商平台卖家。 问题在于数量;自 2025 年 1 月起,在罗马尼亚设立的卖家的 B2C 发票纳入系统,这个问题大了很多。可行的做法是从销售平台直接建立数据管道,并事先约定单据编号。相关增值税处理见指南罗马尼亚电商增值税(英文)。

自开票(self-billing)。 由客户代供应商开具发票时,义务跟随依法负责开票的一方。这必须在商业协议中写明,因为系统会记录是谁上传了文件。

未设立的企业。 两条流程并行。在开出方面,按原有规则开具的 B2B 发票也须以 XML 形式送达 RO e-Factura 用于申报:客户收到的仍是您的普通发票,系统收到的是数据。B2C 发票留在系统之外,出口、欧盟内供货以及第 296/2023 号法律第 LIX 条第 (4) 款列出的其他情形也是如此。非欧盟企业的这些发票由税务代表以通过其获得的增值税号开具和报送,见罗马尼亚税务代表。在收到方面,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罗马尼亚供应商有义务通过系统传送就供应地点在罗马尼亚的货物和服务向您开具的发票;实务上需要每天收取并归档。系统中的发票有保存期限;不收取发票的企业,最后可能拿不到支持其增值税抵扣的原始单据。文章非居民企业的 e-Factura(英文)详细说明法律依据和例外情形,并给出期限计算示例。

贷项通知单和更正。 更正发票与其他发票一样通过系统传送,并引用原发票。在系统外更正,会让已加盖印章的原发票原样留在系统中。

我们最常见到的错误

  • 把 PDF 当作发票。 发票一旦经过系统,加盖印章的 XML 才是原件;PDF 只是显示版本。
  • 月末批量上传,使当月早些时候开具的每张发票都超过 5 个工作日的期限。
  • 开票系统中的税率过时,仍输出 19%,而不是 21% 或 11%。
  • 忽视收到的发票,理由是公司自己的发票不通过系统开具;而进项抵扣恰恰依赖这些单据。
  • 混淆开具与报送。 没有固定营业机构的罗马尼亚增值税号不会让您的开票转入系统,但 B2B 发票仍须在系统中报送;带来完整开票义务(含 B2C)的是“设立”。
  • 交易方数据未映射:税号缺失或格式错误会导致上传时被拒,发票也就根本没有传送。

资料来源与法律依据

  1. 财政预算措施第 296/2023 号法律(Legea nr. 296/2023)第 LIX 条第 (3)–(7) 款 — 2023 年 10 月 27 日第 977 号《政府公报》,合并文本。在罗马尼亚未设立但已登记增值税的纳税人的报送义务:B2B 发票,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5 个工作日,第 (4) 款规定的例外除外。
  2. 关于 RO e-Factura 国家电子发票系统的第 120/2021 号紧急政府令(OUG nr. 120/2021) — 2021 年 10 月 7 日第 960 号《政府公报》,合并文本:义务范围、违规行为,以及对记录在系统外收到的 B2B 发票处以发票金额 15% 的罚款。
  3. 修订《税法典》(第 227/2015 号法律)及其他法规的第 89/2025 号紧急政府令(OUG nr. 89/2025) — 2025 年 12 月 24 日第 1203 号《政府公报》。规定传送期限为自发票日期起 5 个工作日,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取代原来的 5 个日历日。
  4. 修订财政预算领域法规的第 138/2024 号紧急政府令(OUG nr. 138/2024) — 2024 年 12 月 5 日第 1222 号《政府公报》。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 RO e-Factura 中 B2C 的操作规则,包括个人未提供税号时使用 13 个零的约定代码。
  5. ANAF——RO e-Factura:技术规范、校验工具和应用程序 — 官方文档:RO_CIUS XML 结构、校验规则和系统回执。

以上内容为一般性说明,反映最后更新之日的法律规定,不能替代针对贵公司具体情况的分析。

常见问题

01RO e-Factura 是什么?

RO e-Factura 是罗马尼亚国家电子发票系统,由财政部和罗马尼亚国家税务局(ANAF)运营。发票以结构化 XML 格式开具,上传到系统,由税务机关加盖电子印章,再通过同一渠道交付给收票方。发票一旦经过系统,加盖印章的 XML 就是法定原件,PDF 副本没有独立的法律效力。

02持有罗马尼亚增值税号但未设立的企业必须使用 e-Factura 吗?

就 B2B 交易而言,必须使用,但仅用于报送。在国外设立、只持有罗马尼亚增值税号且没有固定营业机构的企业,按原有规则开具发票,客户收到的仍是这张发票;同时,根据第 296/2023 号法律第 LIX 条第 (3) 款,它要把 B2B 发票报送到 RO e-Factura 用于申报。B2C 发票没有此项义务。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罗马尼亚供应商也必须通过系统传送就供应地点在罗马尼亚的货物和服务向它开具的发票(第 120/2021 号紧急政府令第 10 条第 (1^1) 款,由第 89/2025 号紧急政府令增补),因此它的采购单据除了通过常规途径送达,也会出现在系统中。

03如果外国企业在罗马尼亚有固定营业机构,会有什么变化?

就此而言,固定营业机构视为在罗马尼亚设立,因此要像任何罗马尼亚公司一样通过 RO e-Factura 开具发票。实际影响很大:开票系统必须生成合规的 XML,版式必须包含必填字段,而在系统外开票不再能履行开票义务。

04向 RO e-Factura 发送发票的期限是什么?

自发票开具之日起,或自法定开票期限起(视适用情况而定)5 个工作日。这一表述来自第 89/2025 号紧急政府令,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此前期限按日历日计算。按工作日计算意味着周末和罗马尼亚公共假日不占用期限,但期限按每张发票计算,而不是按月计算:把整月发票留到最后一天批量上传,正是企业失去合规的常见方式。

05罗马尼亚的 B2C 发票是否纳入 e-Factura?

是。根据第 69/2024 号紧急政府令,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在罗马尼亚设立的纳税人向个人开具的发票纳入 RO e-Factura 义务,自 2025 年 7 月 1 日起适用处罚。买方未提供税号时,以 13 个零的约定代码代替。只持有罗马尼亚增值税号的未设立企业没有 B2C 义务。

06罗马尼亚不使用 e-Factura 会受到什么处罚?

未在期限内传送发票属于违规行为,罚款按纳税人规模分级:小型纳税人 1,000 至 2,500 列伊,中型纳税人 2,500 至 5,000 列伊,大型纳税人 5,000 至 10,000 列伊。具体案件中如何处罚,取决于稽查认定的事实,因此这些区间只是处罚本身,而不是全部风险。另外,记录在系统外收到的 B2B 发票的买方,将被处以发票总额 15% 的罚款,该发票上的增值税抵扣也可能受到质疑。

07RO_CIUS 是什么?

RO_CIUS 是欧洲电子发票语义标准 EN 16931 在罗马尼亚的实施规范。它规定 XML 必须包含哪些字段、适用哪些业务规则,以及如何处理罗马尼亚特有的内容,例如税号格式。一张符合欧洲标准的发票,如果不符合叠加在其上的罗马尼亚规则,仍可能被拒收。

08我们能继续使用自己的开票软件并保持合规吗?

通常可以。关键是生成合规的 XML 文件并按时送达系统。大多数 ERP 都能导出发票数据,我们将其转换为 RO_CIUS 结构、校验并上传;另一种方式是从 Excel 导出文件生成。唯一不能保持不变的,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的 PDF 就是发票”这一假设。

请告诉我们贵公司在罗马尼亚做什么,我们将以书面形式给出固定费用的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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