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 e‑Transport 申报规则:运输路程中哪一段需要申报
罗马尼亚货物运输监控系统 RO e-Transport 不要求申报货物的全部路程,只要求申报在罗马尼亚境内的部分。对每一类业务,法律都规定了申报路段的起点和终点:边境口岸、海关办事处或某个地址。下面的示意图逐一列出各种情形,并注明法律依据。
已核对法律原文,日期: · 审核 Silvia, 注册会计师 (CECCAR)
基本原则:只申报罗马尼亚境内的路段
- 依法受监控的运输具有“国家领土内的出发地/入境地,以及国家领土内的到达地/出境点”(第 1.337/1.268/2024 号命令批准的程序第 3 条第 (3) 款)。边境以外发生的运输不申报。
- 因此,朝向国外的一端是边境口岸或海关办事处,朝向国内的一端是地址,即货物实际装货或卸货的地点。
- 多式联运只申报公路运输部分(同一程序第 3 条第 (14) 款)。装货地和卸货地就是卡车提货和交货的地点。
- 在 RO e-Transport 中申报
- 不申报的路段
- 边境口岸
- 海关办事处
- 地址
按业务类型列出的申报路段
实线箭头是需要申报的路段。虚线是罗马尼亚境外的路程,不纳入申报。
第 41/2022 号政府紧急法令(OUG 41/2022)第 2 条第 9 点 a) 项
UIT 码自申报的运输开始日期起 15 个日历日内有效(第 11 条第 (2) 款)。
12 LHI(来料加工,入境)和 14 SCI(寄售库存 call-off stock,入境)的申报方式相同。
第 41/2022 号政府紧急法令(OUG 41/2022)第 2 条第 9 点 b) 项
22 LHE(来料加工,出境)和 24 SCE(寄售库存 call-off stock,出境)的申报方式相同。
第 41/2022 号政府紧急法令(OUG 41/2022)第 2 条第 9 点 c) 项
进口是唯一允许以海关办事处为起点的业务。货物经公路边境口岸入境时,也可以改为以边境口岸为起点。
第 41/2022 号政府紧急法令(OUG 41/2022)第 2 条第 9 点 d) 项
出口是唯一允许以海关办事处为终点的业务。如果出口海关办事处位于另一个欧盟成员国,运输申报到离开罗马尼亚的公路边境口岸为止(第 1.337/1.268/2024 号命令所附程序第 3 条第 (10) 款)。
第 41/2022 号政府紧急法令(OUG 41/2022)第 2 条第 9 点 e) 项和 f) 项
两端都是地址。仅高税务风险货物需要申报。
第 41/2022 号政府紧急法令(OUG 41/2022)第 2 条第 9 点 g) 项
适用于过境罗马尼亚的欧盟内交易货物。UIT 码有效期为 15 个日历日(第 11 条第 (2) 款)。
第 41/2022 号政府紧急法令(OUG 41/2022)第 2 条第 9 点 h) 项
哪些运输需要申报:门槛
该系统监控所有国际公路货物运输(不论货物种类),以及高税务风险货物的境内运输。两种情况下,只有车辆和货物超过第 1.337/1.268/2024 号命令第 1 条第 (4) 款规定的门槛,才产生申报义务:
- 2.5 吨车辆最大允许总质量,不低于
- 超过 500 公斤所运货物的总毛重
- 或超过 10,000 列伊所运货物的总价值
重量条件和价值条件满足其一即可。门槛按车上至少一批货物计算。车辆总质量低于 2.5 吨,或货物不超过 500 公斤且价值不超过 10,000 列伊(约 2,000 欧元),不在系统范围内。
法定例外
第 41/2022 号政府紧急法令(OUG 41/2022)第 16 条将三类运输排除在系统之外:
- 运往外交使团、领事机构、国际组织和北约成员国武装部队的货物,以及涉密合同项下的货物;
- 在消费税暂缓缴纳制度下流转,或已在发货成员国缴纳消费税、通过 EMCS 系统跟踪的应税消费品(电子行政文件 e-AD 或简化电子行政文件);
- 由邮政服务提供商以邮政包裹形式运输的货物。
由谁申报
申报义务由在该业务中有商业利益的一方承担,而不是承运人(OUG 41/2022 第 8 条和第 8^1 条):
| 业务类型 | 由谁申报数据并取得 UIT 码 |
|---|---|
| 欧盟内采购 | 罗马尼亚境内的受益人。外国公司把自有货物运入罗马尼亚仓库时,受益人就是该公司本身,使用其罗马尼亚增值税号。 |
| 欧盟内供货 | 罗马尼亚境内的供货方 |
| 进口 | 进口报关单上载明的收货人 |
| 出口 | 出口报关单上载明的发货人 |
| 过境并仓储或组成新货运 | 仓库经营人,卸货时和重新装货时 |
| 寄售库存(call-off stock) | 入境时为罗马尼亚客户;出境时为罗马尼亚供货方 |
| 高税务风险货物的境内运输 | 罗马尼亚境内的供货方;在自有地点之间调拨时,为持有货物的经营者 |
承运人填写车辆信息,并在整个运输过程中随车携带 UIT 码(纸质或电子形式均可)和运输单据。
何时申报,UIT 码有效多久
- 数据最早可在申报的运输开始日期前 3 个日历日申报,无论如何必须在车辆到达边境口岸或进口地之前,或在车辆出发之前完成(OUG 41/2022 第 11 条第 (1) 款)。
- UIT 码自申报的运输开始日期起 5 个日历日内有效。欧盟内采购、卸货仓储的过境货物、不视为货物调拨的移动(nontransfer)以及寄售库存,有效期为 15 个日历日(第 11 条第 (2) 款)。
- 禁止使用已过期的 UIT 码。运输超出期限的,须重新取得新码。
- 货物的名称、数量和价值在 UIT 码过期后仍可更正,最迟至运输结束当月的次月 25 日(第 11 条第 (5) 款)。
如何填写路段的两端
一端只能是一种地点
- 路段的每一端只能是地址、边境口岸或海关办事处中的一种,不能同时填两种。
- 边境口岸和海关办事处须从罗马尼亚国家税务局(ANAF)的代码表中选择。代码表中没有的代码会导致申报被拒。
- 地址是自由文本,大多数错误都出在这里。
地址的要求
- 县(județ)按代码表填写代码。布加勒斯特的代码是 40。
- 城市和街道各为 2 至 100 个字符。门牌号、楼栋等其他信息填入各自的字段。
- 城市按其正式名称填写,而不是照搬开票地址:写“Cluj-Napoca”,不写“Cluj Napoca jud. Cluj”。
最常导致文件被拒的错误
- 字段开头或结尾的空格,以及连续两个空格。ANAF 的 XML 结构要求“token”类型:从 PDF 或 Excel 复制时多出一个空格,整个文件就无效。
- 检查在发送前逐个字段进行。在我们用于生成 UIT 码的应用 UITdesk 中,空格会被自动清除,所选业务不允许的地点类型也无法选择。
每一端允许哪种地点
下表复现 ANAF XML 结构的校验规则(BR-210 至 BR-217),与 UITdesk 发送前执行的规则相同。
| 业务类型 | 起点 | 终点 |
|---|---|---|
| 10 AIC欧盟内采购 | 地址边境口岸 | 地址边境口岸 |
| 12 LHI来料加工(欧盟),入境 | 地址边境口岸 | 地址 |
| 14 SCI寄售库存(call-off stock),入境 | 地址边境口岸 | 地址 |
| 20 LIC欧盟内供货 | 地址 | 地址边境口岸 |
| 22 LHE来料加工(欧盟),出境 | 地址 | 地址边境口岸 |
| 24 SCE寄售库存(call-off stock),出境 | 地址 | 地址边境口岸 |
| 30 TTN罗马尼亚境内运输 | 地址 | 地址 |
| 40 IMP进口 | 地址边境口岸海关 | 地址 |
| 50 EXP出口 | 地址 | 地址边境口岸海关 |
| 60 DIN欧盟内交易:为仓储或组成新货运而入境 | 地址边境口岸 | 地址 |
| 70 DIE欧盟内交易:仓储或组成新货运后出境 | 地址 | 地址边境口岸 |
任何业务的两端都可以填地址。限制只涉及边境口岸和海关办事处。
常见问题
01欧盟内采购在 RO e-Transport 中申报哪一段路程?
从卡车进入罗马尼亚的公路边境口岸到卸货地。从出发国到边境的路程不申报。法律依据是第 41/2022 号政府紧急法令(OUG 41/2022)第 2 条第 9 点 a) 项。
02进口时,申报路段从边境开始还是从海关办事处开始?
从进口地开始,即提交进口报关单的海关办事处,到卸货地结束(第 2 条第 9 点 c) 项)。货物经公路边境口岸入境的,也可以把边境口岸申报为起点。
03不足 500 公斤的货物需要 UIT 码吗?
只有货物价值超过 10,000 列伊时才需要。两个门槛满足其一即可:毛重超过 500 公斤,或价值超过 10,000 列伊,且车辆最大允许总质量不低于 2.5 吨。两个门槛都未超过的,运输无需申报(第 1.337/1.268/2024 号命令第 1 条第 (4) 款)。
04通过快递寄送的包裹需要申报吗?
由邮政服务提供商运输的邮政包裹,依据 OUG 41/2022 第 16 条 c) 项不在申报范围内。该例外只适用于邮政服务法律所定义的邮政包裹,不适用于快递公司以托盘运输的一般货物。
05UIT 码的有效期是多久?
自申报的运输开始日期起 5 个日历日。欧盟内采购、卸货仓储的过境货物、不视为货物调拨的移动(nontransfer)以及寄售库存,有效期为 15 个日历日(OUG 41/2022 第 11 条第 (2) 款)。
06外国公司把自己的货物运入罗马尼亚仓库,由谁取得 UIT 码?
对于欧盟内采购,法律规定由罗马尼亚境内的受益人承担申报义务。外国公司调拨自有库存时,这笔采购属于该公司本身,以其罗马尼亚增值税号进行,因此由该公司申报运输。实际操作中,由公司本身或其委托代理人在虚拟私人空间(SPV)中申报,例如同时为其提交税务申报的顾问。
资料来源与法律依据
- 关于罗马尼亚国家运输监控系统 RO e-Transport 的第 41/2022 号政府紧急法令(OUG 41/2022),合并文本(罗马尼亚语) (第 2 条第 9 点(受监控的路段),第 8 条和第 8^1 条(由谁申报),第 11 条(申报期限和 UIT 码有效期),第 16 条(例外))
- 罗马尼亚国家税务局(ANAF)与罗马尼亚海关总署(AVR)关于批准 RO e-Transport 系统使用程序的第 1.337/1.268/2024 号联合命令(罗马尼亚语) (《罗马尼亚政府公报》(Monitorul Oficial)2024 年 6 月 27 日第 597 期;第 1 条第 (4) 款(2.5 吨、500 公斤和 10,000 列伊的门槛),以及程序第 3 条第 (3)、(10) 和 (14) 款)
- RO e-Transport,罗马尼亚财政部页面:法规、XML 结构和校验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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